良好的體驗,是教學永續的不二法門

家長付學費孩子才能上課,所以“學音樂”理所當然是一種“產品”。

既然是“產品”,那麽體驗的需求就要放在第一位!

行銷管理大師凱文.萊恩.凱勒曾說過,顧客對於“產品”有三大需求:

體驗性需求,功能性需求,象征性需求

產品有很多的類型,貨物是產品,服務是產品,知識與技能,當然也都可以被視為是產品。既然買了產品,誰不想得到良好的體驗呢?

但在教學的當下老師卻不容易意識到這件事情!認為學生來學琴我準時上課,教學不藏私,這就是認真負責的好老師了,不是嗎?

的確,學琴人口數量很龐大的時候確實是這樣,但一旦客戶被其它領域的服務帶動升級了,例如生活中各種良好的消費體驗,而我們給人的的教學體驗並沒有升級,於是在客戶的需求和體驗不匹配的情況下,就會被放棄。

怎麽樣算是需求和體驗匹配?簡單說就是客戶覺得: 

這個錢,我感覺花得很值得!


“值得”的意義,對於每個人來說不一樣:

有人是看見孩子的學習動力,

有人是感受到孩子因為學習而得到的樂趣,

有人是看見孩子的進步。

動力,學習的樂趣與進步,就是學琴的體驗性需求。

假使孩子連彈都不願意彈,或是家長只要一催孩子去練琴,家里就鬧得雞飛狗跳,這就是屬於很差的體驗!

體驗感覺太差的家長,還會時不時會提醒身邊所有親朋好友說: 

學音樂這種事沒什麽用,不學最好,不必受氣還可以省錢!

於是想學的人猶豫不決,本來就不想學的,當然也就不會學。


世界上沒有人會願意花錢,去做又貴又痛苦的體驗,

只有提供良好的學習體驗,才能重新看見學音樂的價值,讓更多人接觸到音樂的美好。

留言

熱門文章